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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• 藥品詳情

      感冒靈膠囊

      來源:長白山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:2018-12-06 08:04:48

      • 批準文號:國藥準字Z22024627
      • 產品類別:中藥
      • 所在地區:吉林吉林
      • 劑型:膠囊劑
      • 規格:每粒裝0.5g(含對乙酰氨基酚100mg)
      • 生產地址:吉林省蛟河市民主街西長安路43號
      • 批準日期:2015-05-25
      • 藥品本位碼:86903585000536
      相關疾病

      感冒,頭痛,發熱,鼻塞,流涕,咽痛,感冒

      適應癥

      解熱鎮痛。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頭痛,發熱,鼻塞,流涕,咽痛。

      不良反應

      1.可見困倦、嗜睡、口渴、虛弱感。
      2.偶見皮疹、蕁麻疹、藥熱及粒細胞減少。
      3.長期大量用藥會導致肝腎功能異常。

      禁忌

      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。

      注意事項

      1.忌煙﹑酒及辛辣﹑生冷﹑油膩食物。
      2.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成藥。
      3.本品含對乙酰氨基酚﹑馬來酸氯苯那敏﹑。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。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。肝﹑腎功能不全者慎用,膀胱頸梗阻﹑甲狀腺功能亢進﹑青光眼﹑高血壓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,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。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﹑車﹑船﹑從事高空作業﹑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。
      4.脾胃虛寒,癥見腹痛﹑喜暖﹑泄瀉者慎用。
      5.心臟病﹑糖尿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。
      6.兒童﹑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。
      7.服藥3天后癥狀無改善,或癥狀加重,或出現新的嚴重癥狀如胸悶﹑心悸等應立即停藥,并去醫院就診。
      8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者慎用。
      9.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
      10.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。

      包裝

      0.5g*12粒/盒

      類型

      OTC甲類

      醫保

      非醫保

      外用藥

      有效期

      24個月

      國家/地區

      國產

     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

     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。

      兒童用藥

      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。

      老人用藥

      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。

      藥物相互作用

      1.與其他解熱鎮痛藥并用,有增加腎毒性的危險。
      2.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。

      藥物過量

      未進行該項研究且暫無可靠文獻參考。

      藥物毒理

      未進行該項研究且暫無可靠文獻參考。

      藥代動力學

      未進行該項研究且暫無可靠文獻參考。

      貯藏

      密封。

      執行標準

      部標十三冊。

      用法用量

      口服,一次2粒,一日3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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